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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印发《巴中市乡村振兴“清风”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的通知

2023-05-29 17:07 来源:农田建设管理科 浏览击量:

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 《巴中市乡村振兴“清风”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解读

各县(区)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,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:

现将《巴中市乡村振兴“清风”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印发你们,请紧扣治理范围,突出治理重点,盯住时间节点,细化工作措施,务实有效推动专项整治工作落地落细落实。

巴中市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

2023年5月18日


巴中市乡村振兴“清风”行动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方案

为进一步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管理,切实提升建设质量和水平,按照《中共巴中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<巴中市乡村振兴“清风”行动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《中共巴中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<关于在乡村振兴“清风”行动中开展“水地路”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>的通知》要求,结合工作实际,特制定本方案。

一、总体要求

坚持问题导向、目标导向,聚焦高标准农田项目建设,市县合力、部门协同,全面起底已建、在建、待建工程资金管理不规范、工程量质不达标、“纸上规划”“纸上监管”“纸上验收”等问题,对发现问题,深入分析、分类施策、系统整治,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机制,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,确保项目区小型水源和灌排渠道、田型调整、田间道路等工程建好、管好、持续发挥好效益。

二、治理重点

对全市2016年以来立项入库(全国农田建设综合监测监管平台)的高标准农田,着力发现和解决项目立项、审批、发包、施工、验收、资金拨付、管护等环节存在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。

(一)项目设计方面。重点整治建设项目未按相关规定、标准进行规划、设计、审批的“纸上规划、纸上设计”问题。是否存在随意确定建设足球即时比分_球棎足球比分-体育*直播、现场踏勘走过场、县(区)政府未审定;是否存在未编制实施方案或方案编制未充分征求项目乡(镇)和村民委员会及村民意见、未开展实地测绘勘察、区分“核心区”“辐射区”、“堆盆景”“零工程”,项目概算不合理;是否存在未及时履行项目变更手续,随意和擅自变更设计、先施工后报批等问题。

(二)建设管理方面。重点整治项目建设未严格实行项目法人、招投标、合同管理等制度,未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等问题。项目主管部门是否按规范确定项目法人,项目业主是否按规定进行招投标、与参建单位规范签订项目合同,存在未批先建、边建边批、未财评、擅自变更批复内容进行招投标、设置不合理排他性条款选取参建单位等;项目工程是否按设计图纸施工、使用劣质材料,隐蔽工程偷工减料、粗制滥造,擅自违规少建、多建、超预算建设;项目监理是否及时规范核查、签发图纸方案、监理计划、日志和月报;项目管理制度不健全、质量检测不规范或造假,砂石、水泥、钢材等材料、中间产品、施工设备以次充好等问题。

(三)资金管理方面。重点整治项目资金管理、使用不规范、利益勾连等问题。项目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执行、专款专用、根据要求足额到位中省补助和县级配套(中省每亩补助1500元、县级配套每亩1500元)资金、按合同及时拨付资金,是否存在虚报套取、截留挪用、贪污侵占、私分私存、违规出借、违规拨付项目资金,在项目建设中吃拿卡要、收受红包礼金、利益输送、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。

(四)项目验收方面。重点整治在验收各个阶段搞过场验收、违规自行验收、利益验收的“纸上验收”问题。是否存在未完工先验收、已完工不验收、已验收未反馈、已反馈未整改、已整改未核验、未验收已运行的工程项目,是否存在不按规定执行单项工程、隐蔽工程和收方计量、多计工程量,是否存在只看资料不实地核验、降低标准验收,是否按规范和程序对验收工程进行抽验、抽检,是否在验收过程中存在吃请或收受礼品,施工、监理、检测、资金监管部门、第三方审计机构等利益勾连、弄虚作假等问题。

(五)项目监管方面。重点整治在项目管理中监督不力、管护不到位等只签字不把关、只挂名不履职的“纸上监管”问题。行业主管部门、业主单位、监理单位在工程审批中是否严格开展立项评审工作、存在只走形式不审核查验、越级审批、个人拍板审批,项目建设中是否只看台账不看现场、只收数据不核情况,管护利用中是否制定管护方案、签订管护协议、落实管护人员和资金,是否只建不管、重建轻管,存在高标准农田“非农化”“非粮化”等问题。

三、工作安排

(一)安排部署(2023年5月中旬前)。结合高标准农田交叉检查反馈问题整改,省、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专项整治“百日”行动,按照“谁实施、谁排查、谁整改”原则,由农建指挥部牵头,及时召开专题会议、成立专班、落实专人、制定工作方案,压实党政领导、部门监管、业主主体责任,建立“整改前排查、整改中督查、整改后核查”工作运行机制,及时发布整治公告和举报电话,畅通举报渠道。各县(区)于5月20日前将县级专项整治方案报市整治办。(责任单位:各县(区)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,市农业农村局)

(二)全面排查(2023年5月中旬前)。以县(区)为主体,项目为单位,按照“县级自查、市级核查”原则,分级压实排查责任,对2016年以来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行逐一梳理,建立项目清单(附件3);围绕5个方面的治理重点,分析研判,梳理问题背后作风和腐败问题,形成县级项目问题清单(附件4)。各县(区)于5月18日前将项目清单、问题清单报市整治办。(责任单位:各县(区)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,市农业农村局)

(三)问题整治(2023年12月底前)。按照“分析研判、分类施策、分流处置、动态清零”原则,针对发现问题,落实责任领导、责任人员,即时整改一批、挂牌督办一批、线索移交一批、建章立制完善一批。对排灌渠道淤塞、田埂垮塌或机耕道路裂纹等工程量小易于整改的问题,由项目实施主管部门,督促乡镇或农田使用主体整改建成移交后的项目、责令施工单位整改质保期内的项目、指导参建单位整改在建项目,针对国有平台实施的项目,商请国资部门督促整改,坚持即查即改;对2022年以前存在的项目资金拨付进度慢、建设投入资金少、工程完工未验收等涉及部门多、整改难度大的遗留问题,由市整治办挂牌督办,实行“每月调度、动态销号”;对因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履职不到位等造成不良影响的,由相关部门党组按照有关程序追责问责,对查实发现项目建设吃拿卡要、收受红包礼金,项目管理弄虚作假、内外勾结,项目验收利益勾连、违规验收等突出线索,依法依规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;对项目建设、监管中存在的盲点、堵点、难点,结合国省有关标准,完善机制、制度,举一反三抓整治。(责任单位:各县(区)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,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水利局)

(四)调度核查(2023年12月底前)。各县(区)要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(附件5),如实反馈问题摸排和处置、督促引导、线索移送、问责处理、推动建章立制情况,并于每月20日前反馈至市整治办。市整治办根据县(区)摸排情况,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适时开展监督核查、暗访督导,对各县(区)发现问题、线索移交、通报曝光等情况进行现场验靶,形成市级项目问题清单。(责任单位:各县(区)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,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水利局)

(五)巩固提升(2024年2月底前)。专项整治行动结束后,市整治办要结合上报的调度数据以及监督抽查情况,进行全面总结,深入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与管理方面存在的难点、缺点,完善建设管理制度体系,构建建设管理长效机制,避免类似问题。(责任单位:各县(区)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挥部,市农业农村局、市发展改革委、市财政局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、市水利局)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政治站位,强化思想认识。乡村振兴领域“清风”行动专项整治是习近平总书记关心的大事,是贯彻落实中央、省委、市委系列决策部署重要抓手,各地、各部门要统一思想、强化认知,统筹业主与参建各方,聚力做好排查与核查、整治与整改、问责与问效工作。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政策落实好、资金使用好、效益发挥好。

(二)加强组织领导,强化责任落实。以“责任领导+成员+联络员”的工作思路,市农建指挥部成立由市政府副市长、指挥长任组长,市政府副秘书长、副指挥长任副组长,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、局长任执行副组长,各成员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专班(附件1),专班下设办公室和核查组,负责组织推进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专项整治工作,协调重要事项,督查指导工作落实;各县(区)要根据实际,组建以县级农建指挥部指挥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,压实专项整治责任,并将责任领导、专班成员和联络员名单(附件2)于5月20日前报市整治办。

(三)从严开展整治,务求工作实效。要坚持开门搞整治,以群众满意度作为专项整治的出发点和落脚点。市、县两级要公开发布整治公告和征集问题线索公告,畅通举报渠道,积极发动群众参与专项整治,严格落实“四个一批”,杜绝在专项整治中搞弄虚作假、“一阵风”式的排查整改。要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实施细则、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管理办法、实施方案编制技术导则等规定,实事求是推动边排查、边治理,边巩固、边提升。市整治办将视情况对未按时保质完成2022年以前遗留问题整改、2022年度项目竣工验收和2023年度项目开工的予以通报;对问题整治不力、成效不明的县(区),将报请市领导进行约谈;对查实发现的作风和腐败等突出问题移送相关单位严肃追责问责,确保整治成效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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