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巴中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

2021-05-18 17:45 来源:行政审批科 浏览击量:
巴中市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监督检查计划表
检查单位(盖章): 巴中市农业农村局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    填报时间:2021年 3月10日
序号 检查事项 检查范围及对象 检查内容 检查比例 检查次数 实施检查时段 检查方式 备注
1 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检查、抽查 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对象 投入品安全使用、生产档案记录的真实性和健全性、合格证开具的规范和真实性 5% 4 全年 一般性检查、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牵头责任单位: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育科(检查)、执法监督科(抽查)
责任单位:种植业与农药肥料科、畜牧渔业发展科、兽医兽药与屠宰监管科
2 对农产品地理标志的地域范围、标志使用的监督检查 全市农产品生产经营对象 对农产品进行抽样检测 10% 4 全年 双随机 牵头责任单位:农产品质量监管与品牌培训科
3 对绿色食品及绿色食品标志的监督检查 全市标志使用对象 地理标志农产品的地域范围、标志使用 100% 12 全年 全覆盖
4 对农作物种子(含草种)生产、经营、质量的监督检查 全市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种子质量、标签、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情况、非主要农作物品种登记信息、品种真实性、种子企业生产经营档案、种子生产基地书面委托合同、委托生产备案情况等 15% 4 全年 一般性检查、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牵头责任单位:种子站
5 对肥料的监督检查 全市范围内所有生产、经营单位 规范生产、销售情况 30% 4 2021年1-12月 抽查 牵头责任单位:种植业与农药肥料 科责任单位:种子站
6 对农药生产、经营、使用场所进行检查及对农药实施抽查 全市范围内所有经营单位 销售农药种类、台账登记等情况 30% 4 2021年1-12月 抽查
7 对饲料、饲料添加剂进行监督检查和抽样 全市饲料生产企业和饲料经营门市 饲料生产企业安全生产情况、饲料门市规范经营情况 生产企业100%
经营门市10%
2 半年1次 一般性检查、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牵头责任单位:兽医兽药与屠宰监管科
责任单位:畜牧站
8 对兽药的监督检查 全市已通过兽药GSP验收的兽药经营门市 兽药门市规范经营情况 5% 2 半年1 一般性检查、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牵头责任单位:兽医兽药与屠宰监管科
9 对生猪屠宰活动的监督检查 全市三证齐全且农业农村部公布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 安全生产情况、两项制度执行情况情况、产品品质检验和检疫情况 80% 1 全年 一般性检查、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
10 对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 市场上销售的主要农作物种子;自主试验主要农作物品种 检查主要农作物品种是否呈阳性 30%;100% 3 按季节定期全覆盖抽查、检验 定期检查 牵头责任单位:科教科
11 对足球即时比分的安全监督检查 全市足球即时比分使用单位、个人 查验拖拉机、联合收割机证书、牌照及有关操作证件,检查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足球即时比分的安全状况,对足球即时比分维修者的从业资格、维修人员资格、维修质量、维修设备和检测仪器技术状态以及安全生产情况。 15% 6 全年 一般性检查、定期抽查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牵头责任单位:足球即时比分化科
责任单位:执法监督科
12 对拖拉机驾驶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 区县现有足球即时比分化学校 培训资质是否合规 全部 1 下半年 一般性检查 牵头责任单位:足球即时比分化科
13 对渔业及渔业船舶的监督检查 配合海事检查全市天然水域中的“三无船舶” 是否存在非法捕捞行为 10% 12 全年 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 牵头责任单位:水产渔政局
14 对经营利用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、捕捉国家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物的监督检查 配合市场监管对集贸市场、商超等经营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。配合公安打击天然水域非法捕捞行为。 是否存在收购、销售、贩卖水生野生动物产品及其制品;是否存在非法捕捞行为 10% 12 全年 定期或者不定期
15 对动物防疫的监督检查 全市养殖场(户)、屠宰场、动物诊疗机构、兽医实验室、无害化处理场。 动物防疫条件、防疫制度落实、强制免疫、无害化处理及生物安全进行现场检查 10% 12 每月1次 一般性检查、定期抽查与突击暗访相结合 牵头责任单位:畜牧渔业发展科
责任单位:动物卫生监所、水产渔政局
16 植物检疫检查 应施检疫的植物、植物产品的单位、个人 应检疫的植物、植物产品 10% 2 2021年1-12月 抽查 牵头责任单位:种植业与农药肥料 科
责任单位:植保植检站
17 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、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 各区县、乡镇及建房主体 履行审批管理职责情况,建房手续完善情况 10% 2 半年1次 抽查,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 牵头责任单位:农村改革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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