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件编号: | 20220704105448149 | 来信时间: | 2022-07-04 10:4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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信件类型: | 求决 | 姓名: | 程**** |
内容: | 我于1998年11月1日承包土地,土地证编号:〔2004〕第0142855 。后于2016年又给我颁发一本土地承包证,土地证编号为:〔2016〕第083410 后我不服,向巴中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。巴中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决定书编号为:〔2021〕14号。今年过春节时,我找到当地村委,他们也收到相应文件,但是他们要上报现农业农村局。我现巴中市12345平台举报,他们回复平昌县农业农村局不允办理。向敬望职能部门监督办理合法的土地承包证为判。 | ||
答复情况: |
答复单位:巴中市农业农村局
   答复时间:2022-07-19 09:50
答复意见: 尊敬的来信人: 您好!经查,您所反映情况基本属实,我局和平昌县农业农村局已与您本人沟通,确定了初步解决方案,并得到了您的同意。接下来,我局将继续督促平昌县农业农村局逐步解决您的诉求。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。 |